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参保单位:


  为确保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费,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现就我市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数申报范围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范围覆盖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


  参保单位应按照规定,足额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其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2022年1月1日起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参保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


  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申报确认后,原则上不予变更。各参保单位上报的缴费基数应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签字与公示资料参保单位需长期留存备查。


  二、基数申报时间与执行时间


  基数申报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22日;


  基数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基数调整方式


  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不需要考虑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职工缴费基数,即封顶保底。并以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22年1月1日起按月预收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费。待安徽省当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无需单位重新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原始申报数据,统一补调缴费基数及差额。


  四、办理流程


  为方便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提高工作效率,巩固新冠疫情防控成果,2022年实行网上申报缴费基数模式。参保单位登录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即可在线进行基数申报。(具体流程见附件:网办缴费基数申报操作说明)


  对于无法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的参保单位,请携带U盘至市政务中心社保窗口(潘集区、凤台县、寿县参保单位到所属区县政务中心社保窗口)拷贝数据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按时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是每个参保单位应尽的义务,各参保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从履行义务和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做到按时申报、如实申报和按程序申报,不得少报、漏报和瞒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参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对未按规定申报缴费人数、缴费工资基数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一经查实,严格依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规执行,并根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 号)规定,将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列为严重失信企业上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二)列入“书面稽核名单”的参保单位,在网办申报缴费基数的同时,还需按稽核部门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名单与书面稽核流程另行通知。


  (三)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督促本系统单位,按时参加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寿县、凤台县和潘集区社保经办机构依照本通知自行组织安排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网办缴费基数申报操作说明


  缴费基数申报主要用于对缴费基数变更提交申报,提供缴费基数变更和批量缴费基数变更的功能。


  1、进入页面:


  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


  2、点击登录,输入参保单位的“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密码,没有的自己去“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单位账号。


  


  3、点击”法人办事”


  


  4、注意选择“淮南市”,点击“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点击“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进行网页跳转至“多险申报平台”。


  


  在“多险申报平台”进行缴费基数变更,参保单位可以选用“缴费基数变更”或“批量缴费基数变更”的一种进行基数申报,请勿重复申报。


  (一)缴费基数变更


  主要用于变更已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步骤:
1、 在菜单里,选择业务办理→缴费基数申报→缴费基数变更;
2、 再查询条件输入正确的证件号码或姓名,点击“搜索”按钮,查询指定人员。
3、 在信息列表列里填写新的缴费基数,修改结束后,点击“保存”按钮

  


  4、 在“业务提交”模块中的“待提交数据查询”功能中进行提交。


5、 提交后可在“业务提交”模块中“待审核数据查询”功能中进行查询待审核的数据。
6、 经办机构审核完毕后可在“业务提交”模块中“审核记录查询”功能中查询审核结果。
(二)批量缴费基数变更
批量缴费基数变更主要用于批量变更已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步骤:


1、 在菜单里,选择业务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批量缴费基数变更;
2、 第一步:点击“下载模板”按钮,下载模板;
3、 模板为“.xls”格式文件,按模板要求填写信息,不可变更源模板格式;
4、 第二步:点击“导入模板”,将填写完成的模板重新导入系统,导入后可看到导入详情;

  5、 点击第二步的“全部保存”按钮,将所有导入成功的数据进行保存。


  6、在“业务提交”模块中的“待提交数据查询”功能中进行提交。


7、提交后可在“业务提交”模块中“待审核数据查询”功能中进行查询待审核的数据。
8、经办机构审核完毕后可在“业务提交”模块中“审核记录查询”功能中查询审核结果。
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