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人办理社保业务可以“不见面”,具体方式看这里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嘉 徐莹 特约记者 刘于扬)3月24日,记者从十堰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在疫情防控期间,市社保中心推行社保业务“不见面”办理服务,以电话咨询、邮箱传递资料等方式,减少非必要的现场办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既保证社保服务正常运转,又支持企业复工稳岗,减轻负担。

上午9点多,记者在位于何家沟的社保中心服务大厅门前看到,仍然有不少市民在门口排队等待办理社保业务。市民王先生说,近期企业复工后,他赶忙来办理企业申报业务,排队已经等待了近一个小时,但表示理解。
为控制进入服务大厅的人流量,工作人员在入口处设置登记台,做好体温检测和扫码服务。同时,大厅增加了一些志愿者引导,提供咨询服务,尽量让办事群众少跑路。
据统计,当天排队市民除了为企业、单位办理申报核定业务之外,还有办理社保卡挂失、退休人员资格年审、丧抚费领取等个人业务。

市社保局单位申报核定科科员吕文静介绍,现阶段最好通过‘不见面’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参保单位可将需要办理的业务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单位核定业务科室指定邮箱350111634@qq.com,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会及时办理并予以回复。对于资料提供不全的单位,市社保局会回复邮件,提醒补充资料。疫情结束后参保单位需提供纸质资料存档备查。
没有增减变动业务的单位,可拨打电话8485225、8485175,工作人员在系统核定征集后,参保单位直接在税务局系统缴费。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不能及时办理申报核定和缴费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通过“不见面”方式办理社保业务,补交历年中断的职工养老保险和卡里无钱的职工医疗保险,不用到社保大厅打印核定单,可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区建行各网点直接缴费,缴费标准在建行自行选择,也可通过建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主缴费。
个人新参保可发送身份证照片和联系电话到邮箱497687126@qq.com,经审核资料办理成功后,直接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去市区建行各网点缴费。
缴纳卡里有钱的职工医保需要进行申报核定,可通过邮箱发送身份证照片进行申请,由工作人员确认信息后回转核定单再到建行缴费。
相关服务公告及政策文件详情可通过“十堰市人社局”网站公告和“十堰市社保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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