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申请职工养老保险费缓缴的条件及方法
一、申请条件
吉林市凡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如果缴费的当年,因个人经济条件困难,当年无法缴费的参保者,都可以向吉林市社会保险公司提出缓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不可以申请缓缴。
二、申请办理缓缴养老保险费的三种方法:
(一)、参保者可以在手机上下载吉林掌上社保APP,按照掌上社保APP的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办理养老保险费缓缴申请。
(二)、参保者可以在吉林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的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办理。
只要在吉林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的微信公众号的对话框里,发送缓缴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7个工作日后,就会接到吉林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告知你申请结果的通知。
(三)、参保者可以在吉林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的微信公众号上,绑定你的身份信息,点击我的社保,点击我要办理,即可办理养老保险费缓缴申请。
(四)、养老保险费的缓缴时间,最短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且不可以重复申请。
缓缴时间到期不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权利,且不可以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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