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检察机关督促追缴被违规领取养老金500余万元
记者从昌都市检察院获悉,2023年以来,昌都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求,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机关追回被冒领的死亡人员养老金509.22万元,避免国有财产流失。
上下一体,依法能动履职
昌都市检察机关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国有财产流失治理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以昌都市检察院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区)院检察长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组建国有财产保护专项办案组,将专项活动线索摸排、依法监督、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融会贯通、有序推进。
2023年3月,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在摸排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过程中率先发现辖区13个乡镇186名人员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情形,冒领金额总计160余万元,相关职能部门未能全面依法履职,致使国有财产处于受损状态,江达人民检察院决定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依法保护国有财产。
昌都市检察院认为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问题不是江达县的“个性问题”,遂第一时间总结江达办案经验,形成典型案例供全市检察机关参考学习,要求其他县(区)院及时摸排线索,对发现的类似问题依法立案办理。
依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
经过线索摸排,洛隆、八宿、贡觉、丁青、察雅等县检察院陆续发现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问题。
鉴于案件涉案金额较大,涉及农牧民群众较多,为确保案件办理质效,提升监督效果,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一方面多次与涉案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凝聚思想共识;另一方面加强释法说理,争取涉案群众理解支持。
八宿县检察院积极采取“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模式,邀请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在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的同时,就该县行政机关今后如何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工作机制达成共识。
丁青检察院针对死亡人员家属存在抵触情绪,认为责任不在家属,是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家属宣传违规或是冒领养老金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使家属对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及时进行退赔。
贡觉县检察院与贡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磋商会,形成磋商意见,以诉前磋商形成国有财产保护合力;洛隆县人民检察院与洛隆县审计局签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和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
据统计,昌都市检察机关针对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问题,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共37件,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5件。
跟进监督,确保源头治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对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源头治理。
江达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跟进监督,被冒领的164.86万元养老金成功追缴至国库,并促成江达县人社局与县公安局、民政局等单位制定《社会保险数据核查会商共享机制》、与各乡镇制定《辖区死亡人员社会保险信息月报告制度》,对全县社会保险形成制度化管理。
八宿县、洛隆县、察雅县、贡觉县检察院分别督促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170.83万元、103.73万元、36.13万元、33.67万元。昌都市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既维护了国家利益,强化了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养命钱”,以检察监督助力公共资金规范使用和管理,实现了行政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
昌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建平表示,下一步,昌都市检察机关将常态化开展国有财产流失治理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专项活动,不断加大办案力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守好人民群众的家底,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来源:西藏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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