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人社部针对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作出明确回应:已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一政策解答引发广泛关注,尤其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退休群体,如何规划养老保险关系成为焦点。


一、退休后为何不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人社部解释,养老金待遇领取地一旦确定,参保人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等数据已固定,转移关系会影响养老金计算的准确性。例如,某职工在多地参保,退休时需将各地缴费记录归集到待遇领取地,累计计算养老金。若退休后再转移,可能导致重复领取或待遇核算混乱。


  政策依据: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金后,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不再办理转移。


二、未退休人员如何办理跨省转移?

  对于尚未退休的参保人,跨省转移养老保险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年龄限制:男性不满 50 周岁、女性不满 40 周岁;
  2. 户籍变动: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
  3. 工作调动: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调动并建立劳动关系;
  4. 缴费年限不足: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累计缴费不满 10 年,需转回上一个满 10 年的参保地或户籍地。

  办理流程:


  • 线上渠道: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 12333” APP 或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填写转入地与转出地信息即可提交申请;
  • 线下渠道:携带身份证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无需返回原参保地。

      案例:川渝地区已实现养老保险转移资金定期清算,参保人最快当天办结,无需单笔划转资金。


    三、多地政策差异与特殊规定

      不同地区对转移条件和流程有细化政策:


  • 湖南省:超龄参保者(男超 50 岁、女超 40 岁)需提供户口本申请转入;
  • 上海市:跨省转移可通过 “随申办” APP 线上办理,审核通过后自动归集缴费记录;
  • 重庆市:市内流动无需转移,仅需办理参保变更;跨省转移需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申请。

      注意事项:


  • 转移前需确认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已停保且无欠费;
  • 转移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额划转,统筹基金按 12% 转移;
  • 转移次数不限,但建议临近退休时归集至待遇领取地。

    四、待遇领取地如何确定?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遵循 “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 原则:


    1.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由户籍地办理领取;
    2. 不在户籍地但累计缴费满 10 年的,在该地领取;
    3. 多地缴费均不满 10 年的,转回户籍地领取。

      举例:北京户籍职工在上海工作 15 年,后到广州工作 8 年,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在上海且缴费满 10 年,可在上海领取养老金。


    五、专家建议:提前规划养老关系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专家建议:


    1. 明确职业规划:长期在非户籍地工作者,可选择在缴费满 10 年的城市建立养老保险关系;
    2. 关注政策动态:部分地区对高档次缴费给予补贴(如福建),跨省转移时需留意;
    3. 利用线上工具: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时查询转移进度,避免重复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