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客户端南京5月12日电(记者邱冰清)11日,记者从江苏省医保局召开的全省医保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上获悉,2021年江苏省医保局向社会公开承诺的“1+10”项医保民生实事均已落地见效。


  探索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为陷入困境的患者带来希望。江苏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单独资金池,实行省级统筹,通过谈判,大幅度降低罕见病药品价格,使近百名罕见病患者享受到用药保障。


  设立“江苏医惠保1号”,有效衔接基本医疗保险,为8000万江苏参保群众打造普惠性商业保险。2021年,江苏推出首款与基本医保相衔接、全省统一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江苏医惠保1号”。据介绍,盐城一白血病患者在苏州接受治疗,若未参保江苏医惠保1号,个人将负担近100万元,投保理赔后个人负担约30万元。截至2022年4月底,江苏全省投保人数达313.1万人,理赔人次1.84万人次,赔付金额9884万元,最大单笔赔付达68.19万元。


  打造15分钟医保公共服务圈,让医疗保障能力建设更好体现在为群众办事的能力上。江苏省医保局将中央医保能力保障资金用于投入基层网点建设,建设32个“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作用,推动各设区市同步投入2000多万元,建成104个设区市示范点。自2021年9月建成至2021年底,已累计服务基层参保群众25万人次。群众反映突出的一批涉及参保登记等医保高频事项实现了在“家门口”就近办理。


  构建国家谈判药“双通道”机制,有效保障参保群众用药权益。一方面,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推进国谈药进医院;另一方面,建立国家谈判药“双通道”管理机制,将国谈药中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及创新药纳入管理范围,实现参保患者在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都可以用上国谈药并且待遇一致,其中对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高的药品及创新药品,实行单独支付。第一批确定了374家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317家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实现县域内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确保符合用药政策的参保患者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制定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优惠政策。针对新业态就业特点,2021年10月,江苏省医保局联合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意见,明确了打破参保壁垒、适当降低缴费费率、畅通转保渠道、压实用人单位责任、优化参保缴费服务等五个方面的扶持政策,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不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捆绑,可以单独参加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可降低1个百分点等举措走在全国前列。


  打通堵点,统一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实行江苏省内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互认共享。针对人口流动现状,江苏省医保局规范省内职工跨统筹区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及待遇享受政策,推动实现全省职工基本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互认共享,打通省内跨统筹地区参保待遇衔接通道,保障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医保待遇。


  开展药品、医用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降低医药费用负担。全面落实国家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结果,并持续开展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1年先后开展2轮省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并牵头11个省份开展药物涂层球囊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将价格从两万多元降至六千多元,且保留了所有的主流品种,预计1年节约采购资金近13亿元,保障参保患者可以用上更多高品质、价格适宜的药品和医用耗材。


  异地就医公共服务实现新拓展,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实现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范围持续扩大。截至2021年底,共开通江苏省内异地联网药店2691家,实现职工异地就医人员在省内异地直接购药结算。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开通跨省直接结算医疗机构4614家,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335.49万人次,结算金额9.15亿元。


  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实现群众看病购药“脱卡支付”。截至2021年底,江苏全省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达到4800万人,激活率超60%,开通定点医药机构3.7万家,扫码服务3600万人次。


  设立12393医保服务热线,为群众医保咨询服务提供支撑。推动建设12393医保服务热线,实现与12345热线“一号响应、双号并行”,今年一季度,江苏全省12393通话服务总量已达到42.51万人次,日均服务量超6000人次。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持续守护好老百姓的“保命钱”“救命钱”。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2021年江苏全省共检查3.53万家定点医药机构,追回医保基金本金并处罚金13.29亿元。


  来源: 新华社江苏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