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您好!感谢您多年对社会保险工作的信赖与支持!又是一年年关将至,我们盘点收获、总结经验,憧憬未来、鼓足干劲,携手迎接充满机遇与希望的新的一年。


  依据现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缴费。本年度结束后将无法缴纳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保障您的社会保险权益,请您于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个人缴费。自2024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本自然年度内完成缴费,至本自然年度结束时仍未完成缴费的,征缴计划不再执行。如果国家和我省出台新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按新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各县区企业养老保险分中心。


  信阳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11月6日


  来源:信阳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