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本养老金”
建议修改《社保法》(七)【基本养老保险的“科学立法”、“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这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养老金组成,是合法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且法律规定了影响基本养老金的因素,既与基本养老金有关参数的设定。
②基本养老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要与法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相对应:
社会统筹缴费资金支付统筹养老金。
个人账户缴费资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
③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要以公民个人参加社会劳动为基础,公民个人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的一个重要的、主要的因素,因为,没有公民的社会劳动也就没有社会保障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然而,这一公民个人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并没有法律规定为基本养老金的因素,这是制定此法律的一大错误和遗憾。
④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与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职务级别身份无关,此处的“缴费工资”不要作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因素。
⑤基本养老金要根据个人的累计社会劳动年限、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累计个人账户储存额、人口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人口预期寿命”是基本因素)。还有“个人年龄”和“个人社会统筹情况”因素。还有“社会统筹缴费比率”与“社会统筹计发比率”相关联的设计参数因素。这些都要在法律中明文规定。
个人的“累计社会劳动年限”、“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与统筹养老金相关。“累计个人账户储存额”、“人口预期寿命”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关。既:
统筹养老金=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社会统筹计算比率×个人累计社会劳动年限(×个人社会统筹情况)
(“个人社会统筹情况”用于无用人单位个人。)
统筹养老金的支付期限为个人参加社会劳动时间的一半。
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个人账户储存额÷(人口预期寿命-个人年龄)
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到人口预期寿命。
⑥另外,因为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在基本养老金中要增加一项“老年养老金”,实行“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国家社会保障的目的(参见《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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