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晋城企业养老保险实现扫码缴费
长治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为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分散参保单位工伤风险,切实做好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长治市工伤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2019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就长治市统筹范围内申报2019年度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山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783元(月平均工资为4565元)。据此确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
二、2019年度缴费基数核定继续实行“自然年”管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参保单位要按照新基数进行申报核定。
三、2019年度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依据2018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核定,年工资总额低于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计算,职工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739元;年工资总额超过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职工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695元;年工资总额在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的,即2019年月缴费基数在2739元至13695元之间的,按实际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参保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难以确定工资总额的参保单位,以定额缴费方式核定,月缴费基数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565元/人。
四、劳务派遣企业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其工伤风险类别。
五、缴费申报要求
1、各参保单位应于6月20日前自备U盘到所属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拷贝本单位人员缴费基数等信息,按新年度工资进行填报,同时核对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审核无误后打印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基数核定申报表,并提供2018年度工资发放明细表。企业于7月20日前申报完成,事业单位于7月30日前申报完成。提交的各类报表均需参保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基数申报实行书面承诺制。各参保单位要向所属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作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真实性、准确性的书面承诺,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可靠。在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严格执行申报的缴费基数,对于因少报缴费基数而造成待遇减少的部分由参保单位补足差额。
3、各参保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每月20日前按打印的征缴单核定金额及时缴纳,不得欠费。新参保人员缴费后次日零时起工伤保险关系生效。参保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费用由参保单位支付。
4、缴费基数申报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认真负责,如实填报、按时完成,逾期未报而造成的相关问题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
长治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日
晋城企业养老保险实现扫码缴费
近日,晋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推动“综合柜员制、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扎实推行系列便民措施,创新服务模式,新开通企业养老保险扫码缴费,扫码缴费支持微信、建行龙支付、银联支付等渠道,缴费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缴费。
新型缴费模式的拓展,减轻了参保企业和职工在业务大厅和银行间往返、排队之苦,方便了群众和参保单位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同时大大减轻了服务窗口业务经办压力,提高了服务效率。
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任姝杉、田甜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