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区人社局


  萧山养老金发放有新进展!


  本次企业退休人员调资


  涉及人员26.6万,


  发放金额为25442.1万元!


  经浙江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浙江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萧山进展如何?


  7月26日,我区已经将增加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7月26日发放到位的金额为2018年1月-7月的增资补发,8月发放的将是增资后待遇。


  具体是如何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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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今年浙江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体现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


  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


  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24%计算养老金增加额。


  在上述调整基础上


  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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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在萧山,领取养老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


  能办退休吗?能领养老金吗?


一起来看!

  1


  问


  参保人员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怎样计算?


  答


  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1.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并参保缴费,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新人”,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2.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参保缴费,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中人”,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3.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历年缴费工资指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替代指数)的平均数。


  4.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件所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执行。


  5.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底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4%。


  6.为合理衔接新老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浙政发〔2006〕48号、浙人社发〔2011〕22号等文件规定计发的基础上,另加过渡性调节金。


  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缴费年限×平均指数×调节系数(其中,基准调节金、调节系数由省人社厅正式计发文件确定)。


  2


  问


  参保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休?


  答


  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二、缴费年限满15年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可以提前办理退休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达到规定年限(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正常连续缴费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


  2、连续正常缴费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限,经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可以退休;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的可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计发与退休人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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