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参保人员:


    为简化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审批和经办手续,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


    从2020年9月10日起,参保职工退休一律由用人单位按月集中申报(职工个人申报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退休由本人或劳动代理机构申报。区服务大厦一楼社保大厅C1、C2窗口统一受理。


    二、经办


    参保人员退休申报后,全部实行代办或帮办制。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实行代办制,其他为帮办制。代办的,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证邮寄到家;帮办的,申请人在现场等候经办结果。承诺办结时限:代办的最长为30日,帮办的无特殊情况不超过1小时。 


    三、注意事项


    (一)户籍在大市区内(市直、盐都、亭湖、城南、开发区)流动就业的,到达退休年龄时在我区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在我区申办退休,领取养老金。


    (二)有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应先转移保险关系,个人帐户合并到规定的养老金领取地,然后再申办退休手续。


    (三)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人员,可在大市区内就近的人社部门服务大厅申报。


    (四)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及时申办退休手续。非人社部门原因引起迟办的,一律不补发养老金。


    特此通告。


  01


  申办退休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和激活后的社会保障卡原件;2.缴足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帐户清单或养老保险手册;3.一寸照片一张;4.填写退休(特殊工种)申请表一份。代办的,还需填写快递单一份;5.特殊工种或因病提前退休需提供个人申请报告、用人单位(失业人员由社区公示)公示结论。用人单位当月退休人数超过10人的,可预约登门受理代办。


  02


  经办退休手续的模式


  代办制: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一律实行代办,经办结论邮寄到家。


  帮办制:只有实际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一律实行帮办,申请人在现场等候领取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证。 


  03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单位、代理机构)必须准确填写申请表和快递单。


  2.有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先将个人帐户转移合并到养老待遇领取地,然后再申办退休。养老金不能多地重复领取。


  3.收到退休结论后应认真核对退休信息,如对信息有异议,请立即向我局反映或在法律规定时效内依法维权。


  4.退休后,请在30日内到所住社区报到。


  5.弄虚作假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申报单位或申请人的不诚信记录,我局将报送纳入社会公共信用系统。


  来源:盐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