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将于今天(6月30日)24:00截止!


  没办理的小伙伴


  抓紧了!


  什么是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哪些人需要办理?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怎么知道是退税还是补税?


  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注意: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注意: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办理渠道


  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操作指南(手机APP端)


  步骤一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中【开始申报】。


  步骤二


  进入申报界面,系统弹出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步骤三


  进入个人基本信息确认界面,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特别说明: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汇算地可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地、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步骤四


  进入申报数据界面,系统会提示“存在奖金,请在详情进行确认”。点击【工资薪金】,选择【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随后保存即可,此时系统会自动归集您在纳税年度的收入纳税数据,并直接预填至相应申报栏次,您可进入各项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特别说明:您可以在未提交申报前尝试不同的选择,查看计税结果后,比较选择最优方案。


  步骤五


  进入税款计算界面,确认结果后,点击【下一步】。


  01


  补税情况1


  若您收入不足12万元且有应补税额,或者收入超出12万元但应补税额≤400元,按照规定免予申报。您可直接点击【享受免申报】。


  02


  补税情况2


  若您不满足免申报条件需要补税,请点击【提交申报】。


  03


  退税情况


  若您税款计算界面,左下角显示应退税额,点击【下一步】,则可申请退税或者放弃退税,如选择申请退税,系统会自动提交到税务局,请耐心等待即可。


  综合:湖北发布、“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武汉税务”微信公众号


  来源: 湖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