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80元
江海明珠网讯(FM 97.0记者 王雨湄)记者今天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南通市结合市区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崇川区、港闸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从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80元,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根据财力许可尽量同步提高。
市人社部门要求,各区人社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筹集,确保2016年3月31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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