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阳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印发文件,对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8缴费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文件要求,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自2018年5月8日起开始申报并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有关工作,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6月底前完成核定,7月1日正式启用新的缴费标准缴费。


  本次申报范围:2018年4月30日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已参保单位5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参保缴费人员,在办理新增参保业务时,直接填报2017年月平均工资。


  文件明确了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和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实行缴费年度,2018缴费年度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职工个人2018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根据本人2017年月平均工资核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单位缴费基数按照同期本单位全部参保缴费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使用同一缴费工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