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社帮你忙”第44期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场


  4月3日,“人社帮你忙”第44期直播的主题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答疑专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一科科长张天恕、三级主任科员张再伟为广大网友介绍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关系转移、退休办理等方面的政策和办理流程,直播过程中对网友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全程总观看人数达3637人,反响热烈。


  △直播反响热烈,网友们踊跃提问。


  直播热点问题摘录


  热点问题一:退休证丢失该怎么补办?


  为减证便民,从2021年1月1日起,通过政务服务移动端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提供电子退休证,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纸质退休证。退休人员可登录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60.150.1:8081/ehrss/login/,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我要打印”,选择“退休证打印”即可。


  热点问题二: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参加养老保险吗?


  按照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政策,从2020年7月1日起,我市正式取消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户籍限制,具有鞍山市户籍(或持有鞍山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社部门也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特点,分类施策、精准扩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政策,引导和促进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热点问题三:正常退休手续在哪办?需要哪些材料?


  在鞍参保的中省直企业(含三冶、热能院等,不含鞍钢),交运、燃气、水务、粮食等市直企业,由市人社局办理退休审批。


  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企业、托管中心(含在县区参保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下放到县区管理的原市直企业,由所属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办理退休审批。


  办理退休审批所需要件有职工档案、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热点问题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理退休?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即2011年7月1日之前)已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时,可延长缴费5年,如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剩余的年限可以在第5年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即2011年7月1日之后)参加养老保险,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时,应继续逐年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热点问题五:换工作了,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待遇领取地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的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转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现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办也非常方便,参保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下载并登录“掌上12333”APP线上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来源:张再伟、赵欣楠


  编辑:石京晶


  校对:魏巍、孟子超、刘路军、徐宇洋


  监制:吴平


  鞍山人社“四不”邮箱(办不成事、找不到岗、招不到工、领不到薪)assrsjsbyx@163.com,我们为您一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