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1月3日记者从长沙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从2019年1月份开始,长沙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再上调10元/人,达到每人每月203元,为湖南省首个突破200元的县(市)区。


  近年来,长沙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民生保障工作,把“民生立县”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不断推进。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此次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其中中央财政承担88元,县级财政承担115元。


  自2009年长沙县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县财政不断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投入,提标所需资金全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并随着国家、省市的政策进行适时调整。此次上调将惠及全县12.6万城乡居民,预计1月底将全面发放到位。


  此外,长沙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三无人员、城乡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残一、二级人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五类人员实施由县政府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同时,对60岁以上已经领取待遇的人员,请每年通过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进行一次手机认证,确保待遇正常发放。


  通讯员易统 潇湘晨报记者李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