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养老金发放竟然这么复杂!他们退休后能拿多少养老金?
实现全民“老有所养”的制度安排是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发展目标。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政府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基本责任,而那些方面还需要借助市场力量来实现?这成为改革需要思考的重要方面;养老金具有准公共品属性,适度引入市场机制,需要政府利用税收、法律、政策等制度进行必要管制,这就是养老金制度政府治理理念;老有所养面向全民,而不同个人对老年生活有不同的预期,也对自己的养老金有不同的预期和满足程度,如何实现不同收入和不同偏好的人的养老金满意程度,也需要制度上重新设计。
英国的养老金制度在政府基本责任、引入市场机制、政府监管和养老金治理上做出了有益于中国借鉴的探索,目前英国全面进行了养老金个人账户的改革,针对每个人实现终生的平滑消费和进行综合的退休规划可望在不远的将来实现。
借鉴英国现在的养老金制度和改革路径,有助于中国确定自己养老金基本制度、政府的基本责任、如何照顾到不同人的养老金满足水平和以人为本的个性化养老保障。
英国养老金制度是世界上比较复杂的体系之一,复杂的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建立的制度给与个人大量的选择机会,使得每个人的养老金从缴费、基金管理到最后待遇领取由于选择不同会出现很多可能性,政府明确“只有每个个人才能决定自己的养老金待遇水平”“要实现政府、雇主和雇员责任和义务的分享”“但要使每个人对自己的养老金待遇都负有一定的责任”。
虽然养老金选择性多,养老金系统复杂,但是英国的基本养老金制度还是清晰、典型的三支柱模型
第一国民年金是英国最早的养老金制度,其起源以及现在的运作模式可以追溯到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以及1948年颁布的《国民保险法》,为了消除老年贫困而对全体国民提供退休收入保障的制度,是一种与收入不相关而只与缴费情况相关的社会福利。雇主和每个雇员、自雇人只需要缴纳国家保险缴费就可以在达到国家养老金年龄后每月领取与职业生涯收入水平无关的国民年金。
国家收入相关养老金计划,1978年开始实施,是一种在第一国民年金基础上雇主缴费提供更高养老金待遇的计划,雇员不再额外缴费,达到年金年龄后领取一部分和自己职业生涯时收入相关的待遇水平。
第二国民年金2002年建立,它的建立彻底取代了SERPS计划,使得第一和第二国民年金成为基础的英国养老金待遇来源。
职业年金和利益相关年金计划是一种有雇员自己选择可以提出一部分国家保险缴费的返还,雇主可以供款,提供的补充养老金计划。政府以税收和缴费返还的形式进行缴费,对个人缴费和待遇支付通过税收形式进行调解,对采取信托模式运营的计划进行审计、会计和基金投资运营等形式的监管。政府尤其通过养老金监管局对职业年金信托模式管理中的受托人进行专业监管。
合格的个人养老金计划个人自愿的方式购买经过批准和注册的养老金产品。政府同样在缴费和待遇领取时采取税收优惠。
其他的年金和寿险产品,各人自己进行的养老储蓄或者购买年金和寿险,通过商业市场的方法进行退休后收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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