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有效发挥养老理财的作用
作者|高增银 戴阳「江苏银行,高增银系副行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5年第5期
养老理财已步入高质量发展机遇期
养老保障体系发展不充分
我国老龄化呈现出规模大、程度深、速度快、区域以及城乡发展不平衡等特征,叠加少子化趋势,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
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我国采取了“三支柱”模式:第一支柱为政府主导的公共养老金;第二支柱为雇主主导的养老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为个人主导的养老金计划,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政府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从规模上来看,截至2023年末,我国养老金资产规模累计约16.5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3.1%,远低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平均值(2019年OECD的36个成员国中,养老基金占GDP比重平均为49.7%)。从结构上来看,三大支柱的发展并不充分,过度依赖第一支柱,致使其承担了较重负担;第二支柱覆盖率低;第三支柱起步较晚、发展较慢。
第三支柱顶层设计与产品体系已初步建立
从海外发达经济体养老金改革进程来看,政府的角色逐步让渡于企业和私人养老金。为达到全覆盖、充足性以及可持续的养老保障目标,我国同样将希望投向了第三支柱,近年来利好政策频发。
在此背景下,各金融机构竞相加速产品创设,产品货架不断丰富。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披露的数据,截至2024年11月,我国个人养老金产品共810只,涵盖储蓄、基金、保险、理财四大类。
银行理财子公司将发挥更大作用
未来,我国第三支柱养老金融市场巨大。银行理财子公司客户的风险偏好通常介于储蓄和基金之间,期待产品的收益高于存款而波动小于基金,再加上产品投资门槛低,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养老型理财产品较为容易被个人投资者接受。相较于其他养老金融产品,银行系的养老理财产品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一是母行渠道优势。商业银行具有规模庞大的客群基础、覆盖面广的多元化销售渠道以及品牌优势。与其他资管机构相比,银行理财子公司作为母行大财富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在客户广度、集团金融服务联动上占据着先发优势。此外,受益于个人养老金制度关于资金账户必须在试点商业银行开立的规定,未来理财子公司在销售渠道上的优势将更为突出。二是资产配置优势。银行理财子公司拥有资管产品中最齐全的投资范围,兼具公募和私募基金业务机会。同时,依托母行所积淀的资源,银行理财子公司天然在类信贷资产的风险管控上占据优势。三是市场形象优势。银行理财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是全市场规模最大的资管产品类型之一。截至2024年6月底,银行理财市场存续规模达28.52万亿元,个人理财投资者数量突破1.2亿人。2024上半年银行理财子公司为投资者创造收益3413亿元。
银行养老理财试点情况
首批试点产品养老属性明显
自2021年9月15日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起,截至2024年末,10家理财子公司共计发行51只养老理财产品,累计发行1004.9亿元,投资者人数合计46.7万人。与常规银行理财产品相比,试点理财产品养老属性特点突出。一是长期性。封闭类产品封闭期最少5年,最长达到10年。开放式产品也设置了至少5年的最短持有期。二是普惠性。产品起购金额最高不超过1元,多数产品不收取销售服务费以及超额业绩报酬,固定管理费也不超过10个基点。三是稳健性。理财子公司设置了专项收益平滑基金用于稳定净值。四是流动性。产品在提前赎回和分红规则上也做了较大创新。五是投资策略创新。得益于产品较长的期限设置,有一些理财子公司在产品中探索尝试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目标日期等投资策略,取得了一定成效。
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推出
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落地后,试点理财子公司在监管指导下,发行个人养老金理财(以下简称个养理财)产品。个养理财产品在2023年2月正式发售,截至2024年7月末,共计发行产品26只,存续规模约63亿元。
尽管两者名称相近,但由于个人养老金制度要求,与养老理财产品相比,个养理财在产品运作模式、支取条件、购买条件等要素上都有显著差异。举例来说,一方面,购买个养理财产品可以享受到税延优惠;另一方面,由于个养理财产品目前主要采取每日开放的申赎模式,所以无法使用收益平滑机制。此外,观察产品实际运作,个养理财产品与常规理财产品较为接近,在投资策略上并未有明显创新。
试点暴露出的问题及其成因
对养老理财而言,试点暴露出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投资期限相对较长,流动性相对较弱,客群有一定限制。二是养老理财产品与普通理财产品区分度不高,产品特色不够鲜明,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有限。三是试点理财产品遭遇“市场逆风”,资本市场的不稳定导致财富效应不突出,多数产品目前净值表现并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
对于第三支柱试点来说,还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在养老金融储备意识不足和养老金融专业认知有限的双重因素影响下,广大居民养老投资参与意愿不足。二是覆盖面不够充分,呈现出“叫好不叫座”的特征。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末,36个试点城市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人数超过6000万人,但实际缴存金额仅约400亿元,存在“开而不缴、缴而不投”的问题。三是目前养老金融产品设计仍以投资为中心,存在养老属性偏弱、养老服务覆盖面有限、全生命周期产品供给缺失等问题。四是税延政策存在局限性。目前个人养老金参与者每年可享受个税抵扣(上限为12000元),但这只对月均需纳税收入超过5000元的人群才有实际意义,绝大多数群体无法享受到税延优惠。此外,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每年12000元的额度又显得有所不足。
相关建议
养老金融产品的丰富和市场健康成长需要政府与金融机构持续深耕。基于前期调研,特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商业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应当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开展宣教工作,逐步提高公众尤其是备老群体对于养老金融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在这一过程中,锤炼一支懂政策、懂市场、懂科技、懂客户的营销队伍。
其次,加快扩大养老理财试点范围,建立动态回溯机制。建议给予更多理财公司发行养老产品的机会。建议对于做出特色、有显著创新的理财子公司给予包括扩大试点产品规模在内的更多政策支持;对于成效一般或是风险管理不善的理财公司,采取适当的预警或限制措施。
再次,商业银行和理财子公司更应抓紧苦练“内功”,用产品和服务来吸引更多客户。一是鼓励投资范围和策略创新。当前,银行理财可投标的涵盖了债券、股票、外汇、衍生品、非标等全谱系资产,但实际运营中包括养老理财在内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策略趋同,资金主要投向固收类资产,尚未真正形成满足养老核心属性、资产配置高效的产品体系。以衍生品为例,国际上养老金投资通常会使用它来进行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例如欧洲头部资管机构——安盛投资就利用衍生品构建了“利率中性”和“负久期”策略,帮助其产品在美联储大幅加息背景下仍然取得优异的表现。因此,建议鼓励各家理财子公司探索利用包括衍生品在内的各类资产,以及研发适合我国国情的目标风险、目标日期等策略,从而帮助客户实现长期稳定回报。二是探索产品及销售模式创新。为了进一步提升理财产品吸引力,建议适当增加个人养老金领取的条件。银行及理财子公司也应该思考如何帮助客户在发生重大变故时保障其流动性应急需求。同时,当前理财市场已对“定投”模式展开初步尝试,即投资者按照合同定期定额投资于某一产品。在此基础上,建议将单一产品拓展为产品集合。为形成流动性、风险性与收益性清晰的梯度差异,每个集合将包含数个期限不同、风险等级不同的理财产品。客户未来无须在数十个乃至上百个理财产品中作出抉择,仅需要依其(对流动性、收益性以及安全性)偏好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产品即可。值得一提的是,不论是理财质押还是打造理财产品集合,都是商业银行和理财子公司从单纯的销售渠道或资管机构转向“买方投顾”,真正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体现。当产品设计理念顺应客户需求且为客户提供了实在的便利时,自然能赢得市场的欢迎。三是探索“财富+”模式,协同打造养老金融生态圈。建议各家商业银行首先立足于自身资源禀赋,从养老金融重点服务场景着手,加快探索养老金融产品附加功能的设计与落地。例如,探索“财富+”落地模式,其中“财富”可包括储蓄、理财、基金、保险、信托等在内的一揽子财富产品,“+”可以是福利、知识学习、健康、传承等各类附加服务。
最后,为了进一步激励公众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议有关部门研究提高税优灵活度的一揽子政策包。例如,在领取阶段引入阶梯式税收模式,将税率与缴费年限和总缴纳额挂钩。在缴费年限超过或者总缴纳额低于一定数值时不征税。阶梯标准可以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再如,将缴纳上限增长幅度与名义GDP增速挂钩,逐步提高年度缴纳上限。■
(责任编辑 许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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