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节目,今天我们来聊一聊职工养老保险的重大调整。进入到今年,我国不管是医疗保险还是养老保险,都在不断的调整和变化。延迟退休确定落地,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提高,医保门诊政策改变等等。


  而就在近日,职工养老保险又迎来了重大调整,从明年1月开始正式实施。接下来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是什么样的重大调整对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影响?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在这份办法当中就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因病或者是非因工致残,且经过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按照申请按领取病残津贴。


  这个消息,对于参保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虽说,大家都不希望自己或是家人因病或者非因公致残。但天有不测风云,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意外,有了这份补贴,也能有效的缓解经济上的困境。毕竟一旦因病致残或者是非因工致残之后,劳动能力就会大打折扣,很可能就会失去现有的经济来源,这对于个人以及家庭而言都是重大的打击。所以国家发布的这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无疑是非常贴心的。


  那么具体的支付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根据发布的文件来看,病残津贴的月标准和支付期限,是根据参保人员申领病残津贴时的年龄以及累计缴费年限来确定的。一般来说累计缴费年限越高的,能够领取到的津贴。大概率也会更高。值得一提的是,病残津贴的月标准在国家统一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时候也会同步调整。也就是说病残津贴的月标准不是一,随着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也会有所上调。


  不仅如此,为了避免有些人盗取国家的基金,国家也做出了相应的审核制度,比如,想要领取这笔病残津贴,必须要持有待遇领取地或者是最后参保地地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个结论或者是鉴定的城市等级不够,也是不能够领取这笔病残津贴的。


  除此之外,每隔一段时间国家也会对此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一些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去领取病残津贴的,次月起就会停止发放病残津贴。如果被发现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是其他手段来骗取病残津贴的,不仅会由人社部门责令退回,还会按照有关法律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虽说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参保人对于国家在养老保险的调整颇有微词。比如延迟退休,提高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等等,都让大家心里有些许不满的情绪。但是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养老保险也必须作出改变,才能够适应当下的节奏。而国家也是非常体贴,在养老保险上又新增了给失去劳动能力的伤残者病残津贴。这无疑说明,国家对弱势群体还是非常关注的。


  也说明,未来我们缴纳养老保险,能够享受到的将不仅仅是养老待遇,还有更多的利好。你怎么看待这个津贴呢?欢迎评论区留言。好了,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感谢大家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