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参数等政策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县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基数与应缴费额标准


  2021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共有25个缴费档次供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各缴费档次见下表。缴费基数一经缴费人员确定,本年度内不得变更。


  2021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金额单位:元


  二缴费申报


  2021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实行一年一缴,按照先申报、再缴费的原则进行,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一)自助申报核定。个体灵活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人社12333网厅、手机客户端、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等自助终端自行进行申报核定,个人确定后,系统将核定信息及时推送税务部门。


  (二)窗口申报核定。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到罗平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大厅窗口进行申报核定,社保中心根据本人选择缴费档次进行核定,打印核定通知单,将核定信息及时推送税务部门。


  三缴费方式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上述方式申报核定2021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一)自主申报缴费。


  (二)到税务征收大厅(九龙大道172号)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缴费。


  四关于已参保人员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1号)精神:以个人身份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自愿在2021年进行缴费(且只能补缴2020年度,必须到社保中心业务窗口办理),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按云南省2021年执行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缴的,逾期不再办理补缴。


  五缴费时间


  办理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021年10月—12月、每月25日前进行申报缴费。2021年12月26日,县税务局、社保中心将对已申报核定,但尚未缴费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所申报核定缴费数据进行核销处理。


  六相关注意事项


  2、以个人身份新参保人员,请您携带户口簿主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您复印在一张A4纸上),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采集表》,不是本人前来办理的,须由代办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会中心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办理。已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进行缴费申请确认办理缴费。


  3、为减少你您办理业务的时间,缴费人员对个人信息及缴费档次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无误。


  4、灵活就业人员每年缴费都是根据云南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进行核定,各年缴费档次都可以自愿选择,以后的养老保险待遇是按各年度缴费进行平均指数化计算。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罗平县税务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