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成果显著,构建起面向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城乡居民的三大法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于 2014 年整合城镇居民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成,解决农民养老问题,增进农村老年居民福利,但仍需优化设计,缩小养老金差距,推动社会公平。


  近期,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报告,多位委员建议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明春提议,未来几年每年提高 30 - 50 元,尽快达 500 元左右;江天亮表示,当前养老金仅解决有无问题,需考虑不同人群情况改革体制;樊九平反映农村居民依赖基础养老金且发放标准低、增速慢。


  实际上,财政投入持续加大,如 2024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提高 20 元。同时,参保质量尚需提高,大约 80%的村民选择了基础档次的缴费。郭树清建议缩小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差距,加大补助与补贴力度。


  针对优化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郑功成建议聚焦农民,提高参保质量,分离出纯粹的农民,政府代行雇主缴费责任,提升养老金水平;华颖指出,现行制度未充分考虑人群差异,农民福利被稀释,需重新构建面向农民的制度,财政应更多承担农民养老金筹资责任;左停认为,农村社会保障政策需综合考虑复杂性与多元化需求,创新思维解决农民养老问题,推动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参保,强化社会保险法落实,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给予参保补贴,加强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执行力等,以更高视角谋划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优化,助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与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