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外的临时工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补缴欠缴的社保费
计划外的临时工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补缴用人单位未给自己缴纳的社保费的。
因为按照我们国家《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30日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履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那既然是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都必须履行这个义务,而临时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所以在劳动者(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就应该给临时工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在与临时工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未给临时工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行为,就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行为,是应该受到有关部门的惩罚,并予以纠正的。
虽然是计划外的临时工,没有正式的招工手续,但计划外的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所以,用人单位是必须履行为临时工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的。
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临时工劳动者要想向用人单位追缴,用人单位未给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时,临时工劳动者是必须要提供,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的。
具体可以提供的证据材料如下:
工资表、工资条、劳动合同、工作服、出门证、打卡记录等等。
上述证据,劳动者只要能出具一份就可以。
就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参保者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向用人单位追缴,用人单位给自己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的。
但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追缴用人单位未给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时,劳动者必须先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申请确认自己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拿到劳动仲裁部门为自己出具的,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裁决书后,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去社保局,要求社保局责令用人单位为自己补缴,当年用人单位应缴而未给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为临时工劳动者本人补缴应缴而未缴的社保费,临时工劳动者可以继续去社保局的劳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走法律程序,以用人单位不当得利,对用人单位进行起诉,并要求用人单位对自己进行经济赔偿。
以上就是计划外的临时工,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的答案,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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